1) 新品未使用之無理由退貨:
請您詳閱網站上之產品說明或包裝外盒之功能說明,若您反悔不購買該項商品,在商品未經使用(註1)前,請於到貨日起7日內(含到貨日)通知本公司,可做退換貨服務。
請自行以掛號寄回原購買商品(註3)及相關購買資料(註4),我們將在收到後儘速為您處理,相關說明請參考注意事項。
2) 商品未經使用(註1)即發現有瑕疵或損壞:
收到商品時發現商品外包裝有明顯之損壞,請參考注意事項之收取貨品注意事項
3) 商品已經使用,但有瑕疵:
若是商品內容物或配件短缺,請在商品到貨日起二日內聯絡本公司,我們將立即幫您跟原廠追討,並將儘速補寄給您,若超出期限,則無法補寄缺件或短少之內容物。
若是商品使用後發現瑕疵,除人為損害(註2)外,請在到貨日起七日內向本公司提出換貨申請即可換貨,但以同樣商品為限,不可要求更換他種商品,若超出期限,則無法換貨,僅以維修品代送原廠維修。
請將原購買商品(註3)及相關購買資料(註4)以掛號寄回本公司,在檢測後,如為非人為損害者即提供換貨服務,相關說明請參考注意事項。
若檢測後發現商品瑕疵為人為損壞引起,則無法退換貨,本公司將通知您並將商品寄回原代理商維修,相關費用將另行通知。
4) 出清商品之退換貨:
出清商品為極低售價之商品,怒不接受退貨。
另外,出清商品在出貨前均經本公司檢查,若在七日內有非人為損壞之瑕疵,本公司接受更換同樣商品之申請,請在到貨日起七日內(或網頁上產品說明之可退換貨日期)通知本公司。
注意事項:
■其他退貨相關事項說明
1) 商品上貼有商品拆封恕不退換貨及原封標籤者,一經拆封,恕不退換貨。
2) 若因個人對商品的操作不當,導致商品損壞恕不退換貨。
3) IA數位商品由於為精密商品,我們將把欲退換之商品送往原代理商,待判定無人為損壞後,即為您辦理退換事宜,處理時間約10~14天。
4) 耗材、軟體類產品、書籍、損耗性商品(如護目鏡)或其他有事先聲明之產品,一經拆封,恕不退換貨。
■運費問題
若是因商品本身有非人為因素瑕玼或是在運送途中造成商品毀損滅失,則我們將無條件換相同商品給消費者,並負擔運費;反之,若為消費者自動要求退換貨,則所洐生的運費或郵資,即由消費者自行負責!
■到貨日之日期認定
以商品包裹外之郵戳、台灣宅配通或新竹貨運之收據為決定依據,請妥善保存。
■退貨或換貨需檢附之資料
發票、到貨收據(或郵戮証明)及完整商品(含商品主體及齊全配件)。商品主體及其內容物(如各項零附件、包裝盒、包裝袋、手冊、贈品等)均不可有短缺、破損、異物進入、受潮、商品條碼或保固標籤被損毀、移除、變造重貼或無法辨識等,及任何目視可見之人為破壞,以上缺一恕無法退換貨。
■收取貨品注意事項
請注意商品包裝是否有明顯之殘缺或外盒有明顯之凹陷、毀損及受潮情形,若有上列情形,請勿簽收,並請把貨品退給托送單位。
包裝上之郵戮、收據及發票請妥善保存,以利退換貨作業。
註1:所謂未經使用泛指除主要商品本身外,其他所附屬的產品(如商品上黏貼之透明膠膜、使用說明手冊與配件等)亦必須保持完整未拆封包裝,方能接受退換貨服務。本公司之商品外盒包裝膠膜或外盒封口處均貼有本公司之易碎標籤,需保持標籤及膠膜完整未損壞,才屬於未經使用之商品。
註2:所謂人為損害泛指不當之安裝、使用錯誤之破壞、外觀不正常磨損、摔傷、電路燒毀、擠壓變形、介面或接腳折損、異物進入、受潮、產品上之保固標籤或封條被損毀移除變造重貼或無法辨識,及任何目視可見之人為損壞,並含不可抗拒之天災人禍:如雷擊、火災、地震、水患。
註3:原購買商品含商品主體及完整配件。商品主體及其內容物(如各項零附件、包裝盒、包裝袋、手冊、贈品等)均不可有短缺、破損、異物進入、受潮、商品條碼或保固標籤被損毀、移除、變造重貼或無法辨識等,及任何目視可見之人為破壞
註4:相關購買資料含發票及到貨收據,以上缺一則無法退換貨
註5:數位IA商品泛指如手機、手機相關配件、數位錄音筆、PDA、電子字典等數位式商品 |